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时间:2020年11月25日来源: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阅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完善环评手续)。
建设单位: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状态:已建。
项目投资:140万元。
投产日期:2018年2月。
建设地点:长沙县榔梨镇金托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140万元,项目租赁湖南帅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为钢构厂房,项目占地面积约1360m2。主要包括原片储存区,裁片区,钢化区,磨边区,洗片区,钻孔区、成品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小猛
联系电话:18073100058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长沙县榔梨镇金托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新气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554014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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