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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培训班成功举办 学会个人理事寻旋鹏与秘书长蒋检花受邀参加
 

  为统一和规范全省简易程序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工作,进一步提升鉴定评估专家能力,保障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质量,12月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沙成功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培训班。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邀请生态环境部和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专家授课,全省120余名相关专家参加培训。长沙市环境科学学会个人理事寻旋鹏与秘书长蒋检花受邀参加。

  开班动员会上,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同志从讲政治、讲技能、讲规矩三个方面,要求各位专家切实提高站位,规范鉴定评估和严格遵纪守法。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负责同志在开班动员中提出:一是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位统筹,始终紧抓不放,各位专家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坚决履行好专家应尽的职责。二是正确理解把握简易程序办理损害赔偿案件的工作标准。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和我省印发的《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明确规定,“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损害总金额不大于30万元的案件,可以采取委托专家评估的方式,出具专家意见”。各位专家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简易程序工作标准,对案情复杂、损害总金额超过30万元的,不再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必须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依法做出鉴定,出具意见,并按照鉴定评估、组织磋商、诉讼、开展修复的一般程序开展索赔工作。决不能为办案而办案,化整为零。三是依法依规做好简易程序办理工作。为规范简易程序案件办理,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的通知》,对简易程序条件、专家委托书签订、专家意见书出具、案件启动、磋商、赔偿、修复、效果评估等均提出明确要求。各位专家要切实扛起专家的责任,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应对出具的专家意见负责。办理过程中,如果发现不适合简易程序的案件,要及时终止,第一时间提出建议并反馈。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培训班成功举办 学会个人理事寻旋鹏与秘书长蒋检花受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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