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贤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储能电池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3年09月05日来源:湖南贤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阅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湖南贤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储能电池组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湖南贤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岳阳县荣家湾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储能电池组,项目总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32952.98m2,建筑面积2647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贤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镇业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总
联系电话:17377980002
邮箱:17377980002@qq.com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景路2号科技信息及IT楼(创新楼)二楼X214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