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C}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40万元。
建设地点:长沙县榔梨镇金托村。
项目概况: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在现有厂房北侧租赁湖南迈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并与现有厂房联通,形成改扩建后新的厂房,本次改扩建内容如下:
①设备:将现有厂房内4台老式磨边机更换为2台高速双边磨边机,3台钻孔机更换为4台自动钻孔机,1台老旧世科钢化炉更换为1台新的俯冲钢化炉;新增一台自动钻孔机、清洗机、倒角机、烘干炉、丝印机来实现增产。
②工艺:新增倒角、丝印、烘干工序;
③产品:由钢化玻璃、磨砂玻璃增加到钢化玻璃、磨砂玻璃及压花玻璃;
④平面布局:将现有工程车间贴膜区、钢化区和成品区由原来的车间南侧调整到车间北侧;
⑤投资及占地面积:项目改扩建新增投资140万元,在现有占地面积1360m2的基础上新增955m2;
⑥环保措施:拟在车间南侧西北角新建3个(1.8×1.8×1.2)沉淀池、1个(6×1.4×1.5)沉淀池,拟在车间南侧东南角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5m2)、拟在车间南侧西南角设置1个贮存池(5×1.6×1.5m3),新建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和一个排气筒;
⑦产能变化:年加工钢化玻璃9万方平米增加至20万平方米,年加工磨砂玻璃1万方平米增加至10万平方米,新增年加工压花玻璃1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沙家钢玻璃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小猛
联系电话:18073100058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长沙县榔梨镇金托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天之蓝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971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