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式如下:
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搬迁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开福大道南180号
3、建设单位: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项目概况: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开福大道南180号,租用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2栋3F社区用房进行经营,建筑面积约2041.38m2。现有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儿童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搬迁后在现有科室上新增口腔科、放射科,新增床位数为10张,共34张。
2020年8月,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湖南新气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9月2日取得了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以长环评(开福)[2020]14号。本项目2020年12月开始安装设备调试,2021年3月2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5、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南天之蓝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公示内容:《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7、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26日
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9、联系人:刘珍1820742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