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湖南湘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鼎盛路6号,租赁湖南精城再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一号车间作为生产场所
3、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①现有工程:项目收集范围为长沙市,年收集废矿物油13000吨/年;年破碎处置综合利用废包装容器1600t,其中废金属包装容器1100t/a,废塑料包装容器500t/a;②现有环境保护情况:对综合利用生产线进行密闭,并设置负压收集装置,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干燥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开盖倒残区、废金属包装容器暂存间、废塑料包装容器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均进行密闭,其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金属块和塑料片存储于成品区后外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进入市政管网,工艺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
4、改扩建基本内容:①危废经营范围:扩大危废经营范围至湖南省;进一步扩大废包装容器来源,利用沾染HW49(900-041-49)中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容器(沾染医疗废物、农药废物、氰化物等剧毒类物质、对环境或人类影响不明的化学物质、爆炸性废物和重金属的废包装容器除外);新增HW49(900-041-49)废机油格的利用;新增HW06(900-401-06、900-404-06、900-407-06、900-409-06)、HW08(900-200-08、900-209-08、900-210-08、900-213-08、900-217-08、900-218-08)、HW09(900-005-09、900-006-09、900-007-09)、HW12(264-002-12、264-004-12、264-011-12、264-012-12、264-013-12、900-250-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4-12、900-255-12)、HW13(900-014-13)、HW34(336-105-34、900-300-34)、HW35(193-003-35、261-059-35、900-352-35、900-356-35、900-399-35)、HW37(900-033-37)、HW39(261-070-39)和HW49(900-041-49、900-039-49、900-042-49、900-045-49、900-046-49)的收集;②经营规模:年利用废包装容器由1600t增至10000t(废金属包装容器由原来的1100t/a增加到7000t/a、废塑料包装容器由原来的500t/a增加到3000t/a)、年利用废机油格1000t、新增的危险废物年收集量为6000t;③生产工艺:对现有废包装容器生产线进行技改,技改后废塑料包装生产线工艺为“撕碎→磁选→破碎→摩擦清洗→沉浮分离→高速脱水→风选→沉浮漂洗→高速脱水→风选”,废金属包装生产线工艺为“撕碎→磁选分离→团粒→磁选分离→团粒”;④环保设施: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改,技改后污水站规模为63t/d,处理工艺为“隔栅+调节+隔油沉淀+气浮+微电解+芬顿反应+厌氧+接触性氧化+二沉池”;对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收集,拟将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与废塑料/金属容器堆存区、开盖倒残区、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一并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并将其对应的风机以及生产处置线风机风量扩大至18000m3/h。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湘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鼎盛路6号
邮 编:410301
联 系 人:张思
联系电话:13574838804
电子邮箱:549281076@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川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人民东路长沙世嘉国际华城9栋906房
邮 编:410001
联系电话:15675191840
联 系 人:陈工
电子邮箱:854928811@qq.com
四、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地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湖南湘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附: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