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充分了解长郴管道长沙市高新区段整体迁改工程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长郴管道长沙市高新区段整体迁改工程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长郴管道长沙市高新区段整体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如公众需要查阅本项目全文纸质报告书,可与通过以下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取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公示时间: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13975121750
电子信箱:1120797859@qq.com(注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长郴管道长沙市高新区段整体迁改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袁主任 0731-88962691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意见表下载网站: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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