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信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85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的厂房,技改扩建3条生产线,包括(1)对1#厂房进行改扩建,利用厂房面积约为2688m2,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及安全设施,实现年产3000t/a三元材料;(2)利用2#厂房面积约为720m2,设置一氧化锰生产车间,实现年产1000t/a一氧化锰;(3)利用2#厂房面积约为400m2设置高纯硝酸锰和高纯二氧化锰生产车间,实现年产200吨高纯硝酸锰,10吨高纯二氧化锰。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信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国家级浏阳经开区扬清路8号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807319566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5号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31-82835276
邮箱:3700288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环评报告书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uEAv2P4LMC2UyVGOm7rDg,
提取码:yimg
2、纸质报告书查阅:可前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5号210室查阅
五、公众参与范围及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表。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公众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周边的公众以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公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填写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湖南信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