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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与盾构土资源化处理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
2021-04-15   湖南荣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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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筑垃圾与盾构土资源化处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与盾构土资源化处理项目(阶段性验收)

建设单位:湖南荣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望城区丁字湾街道湘江北路与北环园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自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675191840 附件1:


附件下载:
验收意见.pdf
荣隆自查报告.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2021-4-9 建筑垃圾与盾构土资源化处理项目阶段性竣工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