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沙普照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验科研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长沙普照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范明
联系电话:13637401177
附件1:长沙普照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验科研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链接:https://pan.quark.cn/s/4fd1db54b27c
附件2:专家意见,链接:https://pan.quark.cn/s/938f07a0b7d9